【青岛讯】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青岛市政府近日公布了最新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市民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根据新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1.

户籍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青岛市户籍居民,且在申请之日前连续在青岛市居住满5年。

2.

家庭收入

: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不得超过青岛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3.

房产情况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内无其他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

4.

年龄限制

:申请人年龄需在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社会保障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青岛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确保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政府将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过程的监管,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市民如需了解更多详情或提交申请,可通过青岛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前往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青岛市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市民积极申请,共同推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实现更多市民的安居梦想。

【记者: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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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远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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